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
吉考委【2023]1号
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梅河口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有关高校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经主考学校论证同意,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专业计划)进行调整,制定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新专业计划)和《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2023版)》(见附件2,以
下简称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为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 整工作顺利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计划说明
(一)学历层次与规格。自学考试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
统称为“专升本”。
(二)课程设置与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由主考学校按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 号)要求,论证确定。专科类型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少于 70 学分;专升本类型专业的考试
课程总数不少于 13 门、总学分不少于 70 学分。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 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三)课程教材。省统考笔试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确
定,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前公布为准。实践课程使用 教材以主考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主考学校。每个专业有 1 个或多个主考学校。对于
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考生可自主选择其中 1 所学校作为主考学校。考生选择参加毕业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 考核等,下同)的学校即是其主考学校。对于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或者调整过主考学校的专业,考生参加毕业环节考核与申请 毕业证、学位证的学校须是同一所学校。
二、专业计划调整时间
(一)新专业计划实施。自 2024 年上半年起,所有开考专业全部按照新专业计划(附件 1)实施,考生按照新专业代码、名
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
(二)停考专业考试计划安排。2023 年以前(含 2023 年) 停考尚在过渡期的专业,考生仍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毕业,直至
停考过渡期结束。停考过渡期内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旧专业计划中国家统考课程有调整的,在当次考试计划中安排课程名称相同、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新国家统考课程或者省统考课程替代,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停考过渡期满,仍不能毕业的考生, 可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相应的合格成绩有效,符合毕业条件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三)专业计划调整设置过渡期。2023 年以前(含 2023 年)
报名的考生设置 2 年过渡期,过渡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过渡期内按照调整后的新专业计划考试。考生可依据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附件 2)确定的各专业新旧计划顶替方案,申请毕业既可按照旧专业计划也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 业。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从 2024 年起新报
名的考生,须按照新专业计划报名、报考及申请毕业。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凡是未毕业的考生均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三、专业计划调整有关事项
(一)新专业计划名称及代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 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的通知》,新旧专业代码、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我省 2021 年下发的《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吉教考字〔2021〕35 号)。
(二)现行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
专业调整后,考生可按照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进行课程顶替,未 通过的课程按照新专业计划报考。
(三)新专业计划及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的公布。专业计划
调整后,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和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将在“吉林 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四)新旧课程顶替办法。过渡期内,考试课程可以根据新
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双向顶替。过渡期结束后,旧课程可以顶替新 课程,只能进行单向顶替。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及说明只适用于 本专业,不能类推到其他专业。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 复顶替。
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顶替时,按照“理论考试顶替理论考试、实践考核顶替实践考核”原则执行。旧专业计划规定:不考英语加考 3 门课程且合格可顶替英语(二),自 2024 年上半年起,己通过旧专业计划 2 门以上加考课程(累计 7 学分以上)的,可顶替新专业计划中英语(专升本)(代码:13000)(7 学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专业计划调整内容变化大、涉及面广请各市(州)自考委、主考学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二)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专业计划调整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三)认真履职。专业计划调整后,各主考学校须为省统考课程指定教材、编写考试大纲并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完成命题工作
附件:1.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版)2.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2023版)
主考院校:吉林财经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 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参考全日制普通学校相同(相近)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要求,并在总体水平上保持一致。共设14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累计在70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吉林财经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吉林财经大学授予 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道 德修养,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 会计核算、分析与监督管理等专业知识,具备实务操作基本能力 和沟通技巧,能够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政府部 门等营利与非营利组织,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会 计人才。
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一 定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2. 具备熟练的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操作以及财务管理等 综合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涉税业务处理能力;
3. 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 本技能;
4.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5.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 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6. 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国语;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 究实际工作能力;
8.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120203K 主考学校:吉林财经大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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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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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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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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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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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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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140 | 财务会计(中级)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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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752 | 会计信息系统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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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3 | 会计信息系统(实践) | 2 |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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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8119 | 管理会计 | 5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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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160 | 审计学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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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751 | 会计理论专题 | 5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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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033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5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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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4159 |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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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3750 | 会计案例分析(实践) | 4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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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999 | 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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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计学分 |
总学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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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共设14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0 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累计在70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毕业证书 ,吉林财经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 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 ,由吉林财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
五、主要省考课程说明
1.会计理论专题(13751)
会计理论专题是在中级和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基础上,对会计 理论内容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备
以下几方面的目标:理解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掌握会计理论 建构的基本目的与出发点,有利于解释或回答财务实践问题;能 够掌握关于财务会计学科领域知识体系,认识到财务会计是对外 提供决策信息系统的专业会计学科,具有理论规范性、政策性、 指导性、应用性和发展性;以科学发展观开拓会计改革,不满足 于现有会计惯例,不断寻求创新理论支持,满足日益变化的新经 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总结概括会计实践活动达成共识观念和行为 规范,引导或升华会计实务。
2. 会计信息系统实验教程(13752)
《会计信息系统实验教程(用友U8 V10.1微课版)》是以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专科会计专业、经济管理专业等相关学科的“会 计信息系统”课程教学及实验应用为基本目的而编写的。
全书共分12章,在第1章中简略介绍了会计信息系统用友U8 管理软件及教学系统的安装:在第2~12章中,以用友U8 Vl0.1 为蓝本,分别介绍了构成会计信息系统重要和基础的总账、报表、 薪资、固定资产、应收应付款、供应链、采购、销售、库存和存货管理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并以实验的方式介绍了以上模块的使用方法。
本实验教程以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为主导思想,突破了只单 纯介绍财务软件的局限,反映了软件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新进展, 同时兼顾了可操作性。书中还编写了13个实验,并提供了实验准 备账套和结果账套,每个实验既环环相扣,又各自独立,以适应
不同层次的教学和应用需要。
3.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14033)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概念和特征、产生和发展、认识误区和固有局限、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及其细分、内部控制各要素、企业整体层面的控制、业务活动层面的控制、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控制、内部监督和内控评价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系统掌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 实践技能和分析能力,熟悉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原理及方法, 掌握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工具,能够熟练地对企事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做出分析和评价。
4.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14159)
本课程主要包括企业在商业运行中的伦理分析和企业在社会中的责任。其中商业伦理包括伦理原理、生产运营伦理、人力资源管理伦理、企业营销伦理、企业财务伦理。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主要介绍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规则与体系,对象与内容、 责任报告编制、责任推进。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会计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包括:会计信息系统上机考试和毕业 论文设计。
会计信息系统(实践)(13753)和会计案例分析(实践)
(13750)
会计信息系统融合了会计、管理、信息技术等多门学科的相
关知识,是一门典型的边缘学科。本课程关注“会计信息系统” 课程的实践性,选择用友U8管理软件作为实训平台。用友U8管理软件是面向中型企业普及应用的一款产品,功能全面、运行稳定, 在教育市场拥有众多合作伙伴。本课程以案例公司的相关业务为背景,选择了用友U8管理软件中的财务管理模块进行学习,具体涉及总账管理、UFO报表、固定资产、应收管理、应付管理模块, 另外,还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资管理和计件工资管理。考核方式:上机考试。
毕业论文:要求考生修满所有学分方可申请。通过论文撰写
和答辩进行考核。
七、报考条件
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 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 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初审:孔德新;复审:宋欣欣;终审:佟利平